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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3 17:29 浏览次数:

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气象局,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

为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根据国家数据局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江苏地区2024年“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不超过2个其他行业领域,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总结,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案例要求。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组织编写申报书。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相关要求编写申报书。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准确、观点明确。

(二)提交申报书。申报单位填写《“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连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填写《“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推荐单位应当严格把关、精益求精,每家推荐单位每个领域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3个,并按优先级排序。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组织两批案例申报,其中首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5日,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10日。申报单位可选择其中一批进行案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请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数据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549377177@qq.com。

联系人:尤  慧    025-83660751

花凌锋    025-83660734

附件1:“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docx

江苏省数据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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