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数据领域标准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标准起草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数据领域标准制定质量,确保标准发布后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落地应用,江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数标委”)拟对部分在研标准开展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本次验证工作通过吸纳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对标准技术要求、核心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开展全维度验证,排查标准落地堵点,优化标准条款内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应用实践,为我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数据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标准化支撑。
二、验证范围与对象
本次验证从已立项的在研省级地方标准项目中选择,重点针对标准草案中的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核心技术内容开展验证。首批验证的标准如下:
1. 可信数据空间接入连接器建设指南
2. 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6部分:公共数据质量评估
3. 数据产品交易服务规范
三、验证要求及成果应用
(一)验证主体。各标准项目的牵头起草单位是验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积极联合其他起草单位共同开展验证工作。
(二)验证内容。
1.技术要求合理性:标准中规定的功能、性能指标是否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可实现。
2.核心指标准确性:指标设定是否科学,数据边界是否清晰。
3.试验方法可操作性:检验方法是否具体、可重复,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环境和设备条件。
(三)验证方式。可采用实验室测试、模拟环境测试、实际场景应用测试、对比分析等多种方式。
(四)报告编制。验证试点单位完成验证工作后,应形成标准验证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验证过程、验证数据、发现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草案修改建议。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应根据验证报告,按需形成总结报告。
(五)成果应用。总结报告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标准编制说明,随标准审查稿一并上报。
四、验证试点单位征集
省数标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验证试点单位,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制定。验证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高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
2.自愿参与标准验证工作,能为标准验证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资源支持。
3.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
4.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有意向申报验证试点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江苏省数据领域标准验证试点单位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和单位简介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数标委秘书处邮箱jssbw@vip.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标准验证试点申报-单位名称”。省数标委秘书处将会同相关标准起草组研究确定试点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武老师
联系电话:15651600080,18061777399
附件:1.标准验证试点单位报名回执表
附件1.docx
2.单位简介(编制提纲)
附件2.docx
江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