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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同立法通过 5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江苏法治报 发布日期:2026-04-01 09:37 浏览次数:

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沪浙皖同步完成立法程序。这是长三角政务服务领域的首部协同立法成果,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实行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事项范围,重点聚焦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经营发展、注销退出,以及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身后等领域需求。据介绍,三省一市已联合推出“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共300项,覆盖人社、医保、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公积金、税务等重点领域。从2020年至2026年2月,江苏累计办件达1284万件,三省一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出具参保凭证、公积金信息查询、公司设立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5类高频事项办件量均超百万。长三角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还被列入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

在服务模式上,《规定》推出三项创新:对跨省迁出迁入、社保转移接续等事项实行“接续办”,申请人一地申请、多地联动接续办结;对涉及多部门、关联性强的事项实行“集成办”,一次申请、高效集成办理;对惠企利民政策实行“免申办”,依托专属服务空间主动推送适配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服务渠道建设是此次立法的重点内容。三省一市共建线上平台与线下窗口,推广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实现异地帮办、远程办理。浙江省已形成以“浙里办”为核心的“一网通办”模式,实现全省3638个事项统一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依托农商联合银行打造1.4万个“就近帮办”网点,破解山区海岛办事难题。江苏则依托“苏服办”平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需设置“跨省通办”窗口,今年还将按计划新增一批远程虚拟窗口点位,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少交少填智能审”。安徽省牵头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三省一市统一标准开发,通过线上点对点链接电脑端、移动端办事入口,线下直观查找最便捷的窗口端、自助端服务场所,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方式。目前,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已覆盖安徽8.8万多个服务场所,全省累计访问量超2亿人次。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周小燕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力争新增100个跨省通办事项,推动服务对象从个人为主向企业与个人并重拓展,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跨域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跨省共享、职业资格证书互认等,有效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

《规定》还强调数据安全与智能化应用。三省一市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目前,三省一市已协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建成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40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汇聚数据目录924项、注册挂载数据资源1336个,为清单事项的标准化办理、跨省通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平台和数据支撑。同时,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应用,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在安全保障方面,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此次协同立法是长三角区域合作三级运作机制的重要成果。江苏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沪浙皖三省市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实现了立法决策协调、立法调研协力、立法文本协同。下一步,三省一市将加快制定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从局部试点上升到面上推进,从项目协同走向制度协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将先行拓展服务范围,打造跨省通办最佳体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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