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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印发《加快数据赋能 推进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04-03 16: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现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4月2日,泰州市协调办制定了《加快数据赋能 推进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五项重点任务:

调研摸底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共享需求。各部门围绕本部门实施的服务事项清单,对照“三个免于提交”的要求,梳理办事指南中有哪些申请材料可以免于提交、通过何种方式免于提交。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填报《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共享材料需求调查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汇总并与各部门确认后,形成《政务服务共享材料需求清单》。

夯实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梳理各部门核发和出具的证照、证明等材料,与《政务服务共享材料需求清单》进行供需双向匹配,编制形成《泰州市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电子材料目录》,确定电子证照材料分类规则、生成规范、使用标准等要素,并实行动态管理。凡列入目录的材料,各部门应当主动实时推送至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

建设“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公共数据平台和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建设“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为企业和群众以及业务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材料共享和数据核验服务。线上PC端、移动端和自助端设立“三个免于提交专区”,申请人可自行调用证照(材料)、申请开具证明,无需上传相关材料。线下窗口端按需配备“苏服码”扫码设备,接入“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同时保留实体证照材料线下提交方式,供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要。

建立“三个免于提交”运行机制。在“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调取的电子证照材料、数据核验结果文档,与纸质证照、纸质文档具有同等证明效力,各地各部门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必须予以认可。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材料免提交时,业务系统首先调用现有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若基础数据库无所需数据,则通过“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数据核验申请。各部门应及时响应数据核验申请,明确2名业务骨干(AB岗)为工作联络员,负责接收和办理“三个免于提交”平台数据核验事项。

提升电子证照申领使用便利度。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利用。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行”,通过营业执照关联各类许可信息,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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