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印发《关于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定盐城市盐都区和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按照适应数据要素和数字经济特征的新型监管方式建立先行先试机制,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田和数据要素集聚区。
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数据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重要改革举措。《方案》明确了试点示范的总体目标,将集中试点开展重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重点行业数据汇聚和应用示范,推进数据资产价值合规高效实现,助力数据要素产业生态聚集,构建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为全市打造数据要素市场配置化改革的样板,进而推广复制成功的经验做法。
计划到2024年底,出台一系列数据管理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攻坚行动,建成15个高质量数据集,推进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常态化运转,初步建成数据治理、托管、开发、流通、监管等数据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数据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数据交易特色区,全市数据交易额达到20亿元,数据交易品类1800个以上,培育30家本地数据要素型企业,引进250家数据商企业入驻,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落地5个。
随着数据基础制度试点示范的启动运行,盐城市将与时俱进地调整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持续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探索建设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