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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台政务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信息来源: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3-11-17 11:3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交易平台运行,强化勤政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为民服务、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队伍,近日,南京市政务办印发《南京市政务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宁政服〔2023〕38号)。这是南京政务系统首次对市、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出全面、系统的廉洁交易要求。

“十不准”条款围绕交易服务、数据安全、内控管理等十个方面,倡导清风正气,警示负面行为。规定内容上突出“三个结合”。一是普适性与行业特色相结合。规定中既有干部员工普遍适用的遵章守纪、公私分明等要求,又包含插手、干预交易活动、泄露交易信息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独有的廉洁风险。二是业务工作与内部管理相结合。不仅包括交易服务过程中的业务受理、见证服务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廉洁风险,同时对内部采购活动、费用报销等单位内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划清红线。三是“8小时”内外相结合。规定不仅对干部员工在岗期间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还首次强化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管理,构建全方位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努力把风险、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南京市政务办将通过学习宣讲、测试测评、制作廉洁文化标识等方式,教育引导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推进“十不准”入脑入心,营造全市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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