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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公示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30 19:5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2〕4号)要求,我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6日。如对报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25-83335673,18205185505

电子邮箱:njxutl@163.com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2021年以来,江苏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抓改革、提质量、促公平、守底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2〕4号)要求,经自查自评,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少先队员的重要回信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教育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将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列入2022年省委党建工作要点。全省168所高校及所有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共建立党组织2.2万余个,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定南京大学等13所高校为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高校,主要领导多次赴高校调研指导、与师生座谈交流,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细化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建立民办高校党组织集中换届和书记选派等制度。建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推动高校配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持续开展高校综合考核,落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要求,将党建作为评价“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建工作不达标的学科评审不通过。制定出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强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内涵建设,优化学科设置和布局。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专项督导,督促学校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

(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制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和高校思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内涵项目建设推进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创新,评审立项省级内涵项目335个。启动2022年全省中华经典诵写讲等主题活动,高水平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提高地方课程实施质量,规范校本课程建设。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美育工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2021年改造提升2404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

(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推进“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有序推进“双减”工作,省级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多次研究部署,全省义务教育学校100%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97%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或注销,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营转非”“备改审”、施行政府指导价,预收费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中,江苏教材获奖数居全国前列。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全面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整体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配套文件,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1+2+N”评价政策体系。组织实施新高考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积极争取优质招生计划,2021年江苏新高考实现平稳落地、首战告捷。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16所高校、48个学科进入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行列。出台《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年)》,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研制《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和保障。遴选公布“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完成优势学科四期项目验收,加强基础学科、理工农医类紧缺人才培养。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医学类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2125人。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获教育部肯定。认真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措施,2021届江苏高校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5.55%。

(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有力有效。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启动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建立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和履职目标清单公开承诺制度。省、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力度,在省、市、县三级确定23588个周转空编供中小学使用,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体的教师评价机制。修定《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开展第十六批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充分发挥职称晋升制度的激励作用,加强对高校职称自主评审等监管。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待遇联动调整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得到落实。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排查整治,持续为教师减负。深入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修订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全省高校入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2个,5个家庭入选全国首批教育世家,“四有”好教师不断涌现。新增国家教学名师12人、国家高职院校教学创新团队26个,高校新增院士11位,高层次人才优势更加明显。

(五)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和公平底线更加稳固。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2505.13亿元,比上年增加85.9亿元,增长3.55%,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同比增长。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教育收费。全学段启用资助申请平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统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36所,新认定省优质幼儿园286所,15个县(市、区)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认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及评估,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16所,认定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23个。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遴选省级融合教育示范区13个。召开全省普通高中资源建设推进会,部署加强资源建设、招生管理、师资调控等工作,推动提升办学品质,全年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68所。落实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相关要求,重点支持骨干职业院校建设,改善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将技工学校纳入统一中招,加快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出台《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和学校更好履行教育职责。

(六)校园安全稳定防线全面筑牢。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围绕校园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抽检等重点环节,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迅速果断处置涉校疫情,全力守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实验室及危化品、校园建筑、校车、消防、食品等领域,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校园欺凌和“校闹”专项治理。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注重家校社协同,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双减”工作成效仍需巩固。课后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质量有待提高,难以满足学生及家长多样化需求,相关保障措施还需加强。一些培训机构变相进行学科类培训,通过巧立名目等方式规避监管。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一线教师工作时间延长、任务加重,工作压力较大。全社会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念尚未真正形成,家长焦虑情绪仍然存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部分行业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加之部分专业资格考试延期,师范类、医学类、公安类等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推迟,毕业生落实就业进度放缓。

(三)财政性教育投入与经费管理还不够到位。虽然我省2021年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上实现了“只增不减”,但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尚未全面实现同步增长。部分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没有完全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少数地区和部分高校执行收费标准不够规范。个别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部分中小学学科教师存在结构性缺员。虽然我省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充足,但结构性缺员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农村地区小学体育教师以兼职为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覆盖面还不够。劳动教育教师缺口仍较大,且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

(五)教育评价改革力度还需加大。虽然省级层面评价政策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有关地区和职能部门工作进度不一,有待加快推进。经过专项整治,“唯论文”等不良导向已基本破除,但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制度还没有完全确立,在提高同行评议科学性、权威性、认可度等方面还需下更大功夫。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江苏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照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更好引领支撑教育强省建设。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评价工作领导体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持续推进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评价改革专项行动,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加大教育评价改革宣传力度,引导各地各校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价教师、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错误导向和做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落实“1+2+N”教育评价改革政策体系,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做到顶层有设计、责任有分工、规划有落实、进展有督查。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等法定要求,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法定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和政策性教育经费全面落实到位。督促各地加强统筹,拓宽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依法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将相关投入指标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投入公告,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投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注重教育统计数据分析,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不断提高城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跟踪做好违规问题整改,健全教育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同时,深入贯彻《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以强有力的教育督导推动责任落实。

(三)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统筹近期远期、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完善配套治理和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双减”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丰富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推动教师加强课程标准研究和交流研讨,优化作业和考试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后服务提档升级,丰富形式、拓展内容、增强吸引力,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加大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属地乡镇(街道)、社区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机制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等问题。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用好全国监管与服务平台,将校外培训机构存量和增量预收费资金以及风险保证金等全部纳入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双减”政策和理念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加强指导服务和困难帮扶,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稳岗位、扩渠道、促匹配、兜底线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充分挖掘就业岗位,持续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强化精准服务,引导高校用好国家和省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毕业生“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重点群体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有针对性地推荐工作岗位,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总体水平。按照教育部明确的“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压实高校就业信息审核、统计、报送责任,确保就业信息真实有效。

(五)缓解教师结构性缺员矛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把师德师风贯穿培养培训和日常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更好担当教书育人使命。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增加教师资源供给,持续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学段结构、城乡结构,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完善“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机制,打破区域、行业、校际间壁垒,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数多、教师编制相对短缺且难以通过县域挖潜、市域调剂解决的地区,加强省级统筹,专项用于补充中小学专任教师。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教师编制使用,杜绝“有编不补”现象。多渠道补充体育教师,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第三方购买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进校教学,研究给予专业教练资质认证,阶段性弥补体育师资不足。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指导各地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师配备,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师资培训,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和教研员队伍。加快建立劳动教育教师特聘制度,落实职称评聘、专业发展等各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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