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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平台采购的申报工作

信息来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22 16:53 浏览次数:

8月26日,根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方案》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省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药店交易系统申报功能,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可自愿申请参与省平台集中带量采购和阳光挂网采购交易。

截止9月2日,全省首批共有275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平台申报基础信息,其中包括百信药房、海王星辰药房、益丰大药房等大型连锁药店。省医保局根据是否近两年来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或药品监管部门处罚的;是否因违反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处罚的;是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条件,对申请申报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审核。9月21日,省医保局将符合要求的1646家单体药店和328家连锁药店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的要求,将263个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和502个省级带量采购药品在省平台药店交易系统上线,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购使用,以保障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购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提高群众购药的便捷性,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平台采购政策,一是按时将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其他阳光挂网药品在省平台药店交易系统上线,满足药店采购需求;二是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平台采购使用的药品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集中带量采购计划量申报、采购、配送、合同签订等;三是结合采购政策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交易需求,优化完善省平台功能,使药店交易系统更加智能便捷;四是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平台药品交易的技术保障、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营造更好的企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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