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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2-09-01 16:43 浏览次数: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扬州市在编制、认领、实施等方面突出“三个注重”,完成设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8月26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扬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一、编制过程注重科学严谨。一是专班推进、培训先行。为全面掌握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精神实质,扬州市政务办成立工作专班,分别对40余家市级部门和9个县(市、区)、功能区进行培训,统筹推进市级、县级清单编制工作,有效提高事项清单梳理质量。二是部门协同,集中研判。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过程中出现的未认领事项、疑难事项和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判,明晰编制标准和清单编制口径。三是纵向请示,横向学习。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过程中,多次向省政务办请示汇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与兄弟城市交流学习具体事项属地编制情况。在清单审议稿形成后,第一时间向省政务办书面汇报、分管市领导专题汇报清单编制情况。

二、事项认领注重精准严细。经与《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核对,《扬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认领424个事项,未认领281个事项,合并1个事项。未认领的281个事项,其中,由省委、省政府部门、国家部委驻苏单位审批,且没有委托地方实施、地方受理、地方初审等情形的省级事项273项,因海洋、煤矿、稀土等地理区位和自然禀赋等因素未涉及在扬州实施许可事项8项。认领的424个事项中,受省级以上部门委托实施事项75项,受理、初审省级以上部门事权事项18项,市级实施事项68项,县级及以下实施事项50项,市县共同实施事项213项。

三、清单实施注重规范严格。一是全面落实事项清单。《扬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立即开展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提前完成县级行政许可清单编制任务。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二是科学编制实施规范。市政务办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市级部门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办事指南国家标准规范,为科学编制实施规范打下基础。将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国家、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文件要求,参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标准和要求,探索推进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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