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市县动态

徐州:管办分离,打造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信息来源: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2-08-04 16:35 浏览次数:

近期,徐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淮海经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设淮海经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整合,便于企业盘活资金,为招商引资提供新载体,服务淮海经济区区域经济发展。

一、顺势而为,满足用地市场需求

徐州市建设淮海经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是顺应时代和市场需求的。一是上级有要求。2019年起,国家及省相继出台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实施意见,今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出台,明确要求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二是外地有经验。早在2017年,全国就有34个市、县开展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市场有需求。据统计,2020——2021年徐州全市净地再次转让183宗,净地、在建工程抵押1070宗,存在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现实需求。四是本市有基础。近年来,徐州市已经与淮海经济区其他城市初步建立“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远程异地评标”等合作机制,覆盖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今年又与淮北、济宁、临沂等市进行沟通对接,为淮海经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推广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有序推进,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为打造一个规范、成熟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徐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务办、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等13家部门参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各司其职,有序推进。

《方案》主要包含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分工。一是制定规范性制度文件。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制度,明确转让形式和条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规范划拨、有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推进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发证有机融合的衔接。二是建设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汇集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信息,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资规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建立“信息发布—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交易监管”全链条服务机制,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三是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土地使用权人入市交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转让形式、产业类型等深入研究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长效机制。四是规范交易服务收费。在为企业减税降负同时,以收取最低服务费方式,保障交易平台正常运行,通过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收取、统一结算、统一监管”服务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托淮海经济区联动机制,协调区域内土地市场单位,共同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资源跨省、跨市高效流转。

按照《方案》的规划,8月底前将完成规章制度及交易规则论证,10月底完成线上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运行,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并完成线下有形交易市场建设。

三、整合资源,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加快推进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平台建设。一方面积极建设线上服务平台,依托公共资源“全链企”服务平台,完善设计、评估、测绘、金融、法律等个性化服务模块,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高效服务;一方面构建线下有形服务平台,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税务、金融、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司法处置、资产处置等数据信息汇集和共享。

搭建‘管办分离’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主要作用是汇集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交易业务。交易对象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况。将交易监管和实务操作权限分开,“管”的主体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办”的主体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利于形成公开、规范、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通过构建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发挥二级市场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为促进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长远的发展眼光和强烈的机遇意识,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各类交易“应进必进”,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用好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协调发展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推动区域内土地资源跨省跨市高效流转的有效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