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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保障医保定点药店参与药品集采

信息来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7-29 17:54 浏览次数:

7月21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药店可自愿申请通过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采购带量采购和阳光挂网药品,采购省平台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零差率”销售,对采购的其余阳光挂网药品在不高于挂网价前提下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以进一步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惠及面,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集采成果。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实际,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三项措施做细做好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在省平台药品交易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按政策要求,完成省平台药店交易信息化系统开发,为医保定点药店采购提供平台技术支撑;二是召开药店、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代表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充分了解服务对象需求,优化完善省平台功能;三是整理好国家、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按要求适时在药店系统挂网交易,更好地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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