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2〕15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办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落实2022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关于落实2022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国办电政函〔2022〕15号),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大力推进由我省牵头和配合的改革任务,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以“一网通办”为抓手,打造现代一流政务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部署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目标,紧紧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长三角“一网通办”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扎实推进示范性场景应用专班工作。三省一市相关业务和技术部门共同组建工作专班,根据疫情情况,于3月至5月酌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攻坚,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相关任务落地。三省一市共同选取18项获得感强的高频示范性场景应用予以重点推进,争取在2022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展示发布。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班要求,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加强与沪浙皖联动,确保示范性场景应用4月30日前完成开发,5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去年无锡会议基础上力争本年度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取得标志性成果。【牵头部门: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部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
(二)项目化制定实施江苏牵头改革任务的具体方案。认真做好2022年江苏省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任务清单中明确江苏牵头的16项工作任务。我省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明确牵头处室、联络人,主动联系兄弟省市主管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加强协同,在4月30日前形成牵头改革任务的具体方案,确保如期完成牵头的各项改革任务。【江苏牵头任务负责部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医保局、省林业局、江苏海事局等】
(三)清单化支持兄弟省市牵头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对我省参与的改革任务,要积极配合兄弟省市主管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业务协同,明确牵头处室、联络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有回应、有进展、有落实。省相关部门要在4月底前与兄弟省市建立沟通协调渠道,了解改革任务相关标准和要求,主动沟通,做好衔接,严格按照牵头省市标准高质量完成。【江苏配合任务负责部门: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残联、省气象局等】
(四)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等区域性“一网通办”。苏州市吴江区按照《工作要点》明确的相关要求,以标准化、最优化、数字化、集成化、便利化推动示范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进“跨省通办”兜底式服务,探索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集成式“跨省通办”改革和菜单式咨询服务。省级和苏州市级主管部门,要支持示范区在政务服务改革方面进行更多自主性探索,积极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便利和指导,主动协调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牵头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支持部门:省各相关主管部门】
(五)拓展高频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应用。落实国家“跨省通办”要求,夯实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基础支撑,提升跨省电子证照调用效能,落实清单范围内电子证照“应归尽归”;推动四地省级政务服务移动端调取四地电子证照,实现实体证照免交;深化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金融、文化旅游、电商平台领域等社会化领域应用试点。打造长三角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支撑体系、数据共享高速通道;建立数据和电子证照供需对接机制,编制长三角公共数据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长三角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动长三角公共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据治理,落实长三角数据异议核实及处理机制;构建长三角公共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牵头部门: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承担改革任务的省级部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协调办)在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协调推进2022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省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明确本单位牵头和配合改革任务的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和具体承办人,于4月1日前报省协调办,对于我省牵头推进的改革任务,请牵头部门4月3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省协调办。省协调办依托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部门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单位,在年底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中酌情扣分。
(二)强化数据保障。省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共享技术规范》,大力拓展高频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应用,建立健全快速校核更新流程和电子证照质量异议、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时效性。简化证照应用授权,确立统一身份认证和授权的权威性,推广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模式,推进“苏服码”应用,实现高频应用场景“不带证”。
(三)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长三角“一网通办”改革经验成果,加强对改革成效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群众知晓改革政策、享受改革红利。鼓励引导银行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工作,打造全领域、广覆盖、深层次、制度型“15分钟政务圈”,扩大智慧政务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区域企业群众享受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