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我办对全省各地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对推荐地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市溧水区、无锡江阴市、徐州新沂市、常州溧阳市、苏州太仓市、南通如皋市、盐城市大丰区、扬州市邗江区、泰州泰兴市、宿迁市宿豫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有何异议,请与省政务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0107。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