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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培训会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02-10 10:38 浏览次数: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省政府令颁布,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解读,更好推动我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开发利用、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于1月20日、21日先后召开两次培训会议。

省政务办党组成员、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赵明介绍了《办法》出台的主要考虑,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加强学习研究和宣贯力度,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办法》落实取得实效。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何正庆副主任就立法的必要性、立法历程和重点内容进行了交流,对《办法》9章64条进行逐条解读。 

省委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49个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机构负责人,南京、无锡、徐州等13个设区市及所属县(市)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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