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在收到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新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承诺书后,为其发放了人防工程许可决定书,这是泰兴首次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为该项目的早投产早达效赢得了宝贵时间,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的新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是省重点项目,总投资55亿元。项目获批规划共计66个单体,总建筑面积近22万平方米。由于项目单体较多,工程建设量大,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企业计划对项目人防手续进行分期申报,申请办理其中26个单体(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但按照省人防办的规定:“申请易地建设时,应按整个项目规划确定的建设指标一并计算应建面积,不得拆分项目”。
在规定与企业实际需要出现矛盾的情况下,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问题为导向,想企业所想,解企业所急,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在企业作出“该项目地块内建构筑物应建人防工程的应建必建,易地建设费应缴必缴”的承诺后,为其发放了人防工程许可决定书。
接下来,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将大力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跑出项目审批“加速度”。同时,聚焦成功审批案例,围绕市场准入、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梳理工作案例,形成实例汇编,为后续项目审批服务提供有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