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试行‚评审承诺制‛指导意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评审承诺制规定,在无锡市已有10家以上直营连锁门店的食品经营企业通过主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查,获得资质后在新开直营门店时,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免于现场核查,受理后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项工作有四大特点:
一是总部地域不受限,符合条件即可申请适用该制度。
二是经营业态覆盖广,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单位,生食类食品、自酿酒、生鲜乳饮品等高风险项目外,其他食品经营业态全部适用。
三是全市联动一盘棋,在本市设有企业总部或管理机构的,由所在地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审;在本市无企业总部或管理机构的,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评审结果全市通用。
四是后期监管不放松,对以评审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连锁门店,在领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重大社会舆情事件以及累计2次在首次证后监管被限期整改的,将被取消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