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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首个“跨省通办”项目在苏州吴江完成审批

发布日期:2020-11-09 14:24 浏览次数: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携手上海市青浦区创新审批模式,完成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首个“跨省通办”项目环元荡岸线贯通工程(示范段环境提升工程)审批。该项目位于青浦区、吴江区交界,作为示范区一周年展示的一体化亮点示范工程,该项目的审批模式为解决青、吴两地在项目审批方面的困难差异作出了示范性突破,有助于形成协同高效的项目审批机制,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主要做法是三个“一”:

一是多方委托、一方受理。按照两地审批职能划分,该项目审批权限分属青浦区发改委及青浦区水务局,而吴江区则在去年8月机构改革后审批权限统一划转至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执委会及两地相关部门一致同意,由青浦区发改委、青浦区水务局委托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由吴江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两地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一次评审,达成两地共识。“委托审批”是探索示范区跨域项目审批流程的新尝试,是在一体化制度设计“无人区”里闯出的新道路。

是统一文号一“号”通办由示范区执委会授权使用“示范区审发”文号,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作为此文号首个使用单位,行文“示范区审发〔2020〕1号”,负责出具该项目立项审批结果,今后涉及类似项目,委托受理方审批发文时,统一使用该文号,有效解决跨区域项目标准不一审批各异难题,实现了项目审批“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破冰。

是互通互认一体协同通过两地部门沟通协调,由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在批文中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一章通全域,创建区域一体化协同审批新模式。今后在示范区内涉及相关审批事项,均以一枚公章实现互认,实现了长三角政务通办范围由事项延伸至审批领域,率先探索在行政审批领域由区域单个审批走向一体化协同审批,在项目建设审批上形成区域功能优势,通过审批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经济与产业深度融合,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行了积极试验。

下一步,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区三地政务服务部门将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统一部署下,加快形成政策合力,破除行政壁垒,架构三地审批高速通道,充分激发区域创新创造活力,真正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政”能量“合”聚变,共同释放政务服务一体化的改革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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