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20 09:24 浏览次数: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行动自觉。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1日,巡视意见反馈会后省政务办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办党组向各处(中心)印发巡视反馈情况,并对学习贯彻巡视反馈意见提出明确要求,把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来。8月12日办党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9月11日办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剖析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了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办党组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积极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陆留生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办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7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逐条审核整改措施,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各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省政务办先后7次召开办党组(扩大)会、办务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边整改边建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改任务持续跟踪,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巡视整改措施落地生效。三个月内能完成的,立行立改,尽快完成;三个月内不能完成的,按照时间表,持续推进,逐一对帐销号,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研究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围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规则》等9项制度,针对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不高,出台《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新思想联系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制定落实专题学习计划,9-10月共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6个方面的集中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党组班子成员5人次研讨发言,各处(中心)主要负责人13人次交流学习心得。

2.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1月初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精神,以思想观念的转变,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

3.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会同省卫健委编制《“苏康码”数据共享与应用管理规范》,实现与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国家平台常态化数据交换。截至11月2日,申领“苏康码”的人数达9320.60万,政务服务中心、医院、景点等公共场所亮码通行成为常态。

(二)关于“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问题的整改。

1.充分发挥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协调办”)作用。省协调办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协调小组专题组工作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协调小组、专题组和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9月9日省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一网通办”工作,加快数据共享应用,提出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措施。以省协调办协调省级部门,先后提请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推动全省“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推动政务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制定《关于调研各地政务管理、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设置情况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办人事处、审改处、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省政府采购中心组成的专项调研组。按照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对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政务管理和大数据管理机构书面调研,对省外6个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7个大数据管理机构书面调研。下一步将分别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理顺机构设置建议。

(三)关于“政务服务信息化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化顶层设计。抓紧摸清全省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基础底数和“十四五”时期发展需求,开展编制“十四五”时期政务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12345在线”、大数据共享交换等平台的建设任务和具体方案。梳理国内外数字政府实践进展,梳理各地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要素运营等领域发展现状,开展“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规划和框架。

2.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国办电子政务办试点任务分工,省政务服务网与试点部委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办件数据对接回传。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审批服务模块使用设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协调对接省级部门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报送办件数据,相关省级部门通过使用省级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或前置机对接方式报送。

3.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立法工作。组织编写《江苏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立法前评估报告,初步编制《江苏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相关材料已提交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原则上同意纳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成立专门工作组,编制形成《江苏省公共数据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拟向省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4.建立以省市为主、县级作为补充的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建设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对接,打通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形成了省市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获得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科技部等9个部委54个接口整体授权;横向以共享目录和责任清单方式推进数据归集,已有58个部门1580多类12亿条数据;对下提供101个国家接口、631个省级接口,总服务次数超过5.5亿次,月新增超过1500万次,其中国家接口累计服务次数位居全国第二。常态化支持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我的南京”、“苏康码”建设等涉及国家、省、市、县多级的共享交换工作,有效解决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问题。

5.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印发省级部门信息资源目录(2019版),建立健全资源目录管理机制,印发实施第三批共享责任清单和五大基础数据库清单,建立以共享责任清单为牵引的常态化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机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逐步建立以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核心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立省市数据共享机制,依据《江苏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各设区市积极申请省共享交换平台发布的资源,其中库表订阅量达2553.8万条,接口调用量达5570.5万次,有效支撑不见面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数据共享应用需求。积极推动国家、省、市数据分层落地机制,文旅部等国家部委垂管系统管理数据有序返回数源地,支撑数据源地的数据共享要求。

6.推进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按需建设主题库、专题库,逐步拓展数据应用服务。根据《江苏省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省级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目前已初步完成五大基础数据库主体功能开发,9月30日上线试运行,能有效支持全省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核验、多维统计分析和融合展示,提供电子证照制证、签发、管理等服务,实现地图可视化及在线地图制图等功能。持续推动数据归集入库,五大基础库已累计归集数据338类。编制五大基础库27个标准规范,形成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五大基础库首期完成73类信息资源的注册和发布,提供数据共享订阅服务。电子证照库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对接,实现亮证服务。

7.督促各设区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等11个市已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村级全覆盖,镇江、宿迁市正在推进中。

8.加快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大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新建成的大数据一期工程云可提供约1.1万核CPU、13PB存储的云资源,以及5000多核CPU、3PB存储的大数据资源。省大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工程优化变更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正式启动一期工程优化变更项目招标工作。

9.推动省级部门新建业务系统一律上云部署。已有业务系统逐步迁移上云。现省级信息化项目由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政务办进行联审,省政务办主要负责项目信息化技术预审。目前,“新建业务系统一律上云”已经是项目审核必坚持的重要原则。今年以来,经项目立项预审会商,共有17个非涉密的新项目明确依托省政务云建设,做到新立项项目全部上云。截至10月底,今年新增上云系统数量143个,累计上云系统数量386个。

(四)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提高放权精准性。组织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承接能力,对赋权事项进行双向选择,以片区需求为导向实施精准定向赋权。省政府印发《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赋予自贸试验区第一批273项省级管理事项,其中南京片区承接221项,苏州片区承接124项,连云港片区承接171项。10、11月,对国家级开发区赋权220个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10月28至30日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对赋权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基层需要的赋权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争取在下一轮的自贸试验区赋权工作中做到能放尽放。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严格界定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明晰各方监管职责边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已报请省政府审议我省拟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强化责任落实。将“审管衔接”列入对市县的高质量考核政务服务指标。向各地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掌握高危项目审批的通知》,持续优化安全生产项目审批服务,严格限定高危事项审批权限;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与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共建全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在12345平台设置12350电话专席,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服务。

(五)关于“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统筹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 推动相关交易进平台。9月7日专门函请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国家电网江苏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就落实“应进必进”提出意见建议。9月28日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推动相关交易进平台,与有关部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2. 厘清职责边界。6月17日函请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7月3日召开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管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初稿,重点对政务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职能交叉的事项作了分工。

3. 部署推广“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9月17日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服务工作推进会,部署“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在全省应用工作。9月24日会同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0〕70号),明确数据推送对接工作责任,推动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使用平台。9月29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推进会,部署使用“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等工作。10月13日省政务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数据对接问题,明确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调整数据对接标准、优化系统接口,解决招投标环节数据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删减不必要的对接事项。目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了“e路阳光”信息平台数据分析升级项目采购流程;各有关部门正在开展数据对接。

4. 加强省综合专家库和专家管理。8月4日下发《关于推进省综合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0〕61号),明确新申报专家端口开放、入库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限;会同省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3542名新申报专家入库考试和1353名药品专家,徐州、扬州两市120名水利专家纳入省综合专家库工作,扩大了省综合专家库规模。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家资源共享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0〕78号),积极推进县(市、区)现场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范围扩大到设区市和相邻县(市、区)范围抽取,推进专家资源共享。从8月10日起,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使用省综合专家库专家考评系统,对专家日常考核实行“一标一评”,进一步加强专家管理。赴有关市县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主体对专家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了23条整改措施,并在专家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完善,优化专家申报、考核、请假、回避、个人信息变更等功能。

(六)关于“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协调推动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组织本条线省市县三级开展业务办理项梳理工作,形成业务项办理目录,各地认领本部门实施的业务办理项,推进业务办理项、办理指南、办理材料标准化。截至10月10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成果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对照国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通过人工抽查、重点事项逐一排查、软件测评等方式,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地址等进行监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列出明确清单,为各部门整改完善提供支撑。

2.推进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8月18日以省协调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着眼推进“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落地,从深化进“一门”改革、统一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落实落细帮代办、全面开展“好差评”等方面,对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出规范。积极推进事项进驻和全科服务,着力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方便老百姓“就近办”。

3.加强对分中心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9月10日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分中心建设和管理,整体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出台后,积极与省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先后召开全省政务服务系统、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分中心一体化管理推进会,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4.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分中心建设管理。对涉及营商环境评价中政务服务便利指标进行修订,对各地分中心一体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七)关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支撑政务服务“四级四同”,实现全省事项数据统一同源。截至目前,已发布标准化清单涵盖49个省级部门1788个行政权力事项3080个业务办理项,占目录总事项92%,逐个业务项明确办结时限、特别程序、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服务对象、主题分类、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受理条件、收费标准。10月27日至30日赴姑苏区、崇川区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和研究城区认领率不高问题。研究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列入市县高质量考核政务服务指标,衡量各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认领和编制情况、事项同源情况,合理设定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率和事项编制率。

2.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研究制定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迎接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为契机,以评促改,着力解决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3.开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身份认证对接问题攻坚。未实现与江苏政务服务网用户互认的300余个权力事项整改率已超九成。

4.完成“统一受理平台”系统建设,并已经上线运行。加大与省级部门系统对接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应用。

(八)关于“‘12345’服务热线平台解决群众诉求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推进《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在全省12345开展《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宣传解读和推进贯彻落实,督促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全省12345服务运行规范化水平。无锡、淮安、扬州、徐州、宿迁、泰州等6市出台了相应细则。

2.加强对群众诉求督办。开展每周典型诉求研讨、双周疑难诉求分析,强化不满意诉求全程监管,加强跟踪、催办和督办,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形成《江苏12345不满意服务工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优化流转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处理标准规范。与省委督查室就化工污染问题开展联合督查检查;与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共建全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强化社会监管,拓展安全生产隐患线索来源;与省水利厅联合研究,形成“江苏12345在线平台防汛诉求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流程”机制。

3.认真梳理研究解决群众信访。9月1日接到省委巡视组转交信访件11件后,成立专项办理工作小组,会相关市政务办认真查实情况,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答复信访人。经多方协调联动,目前已解决8件,诉求内容与实际调研情况不一致1件,剩余2件正在持续推进中。

(九)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1.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信息化平台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中的漏洞,对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措施落实情况的进行“回头看”,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10月份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检查,查找公务活动、公务接待中的廉政风险,修订公务接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强化采购管理。加强采购事前管理,建立采购需求的会商机制,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要求执行,强化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印发《关于加强大额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大额资金列支、调拨、银行账户开立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强化管理和监督。修改完善《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严格规范具体清退程序及审批手续。修改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各项会议、培训等必须在事前编制预算计划、开支标准,完善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各项标准规定。

3.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成立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省政务办《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变更、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

(十)关于“保证金监管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5至2017年发生的保证金大额转存业务及没有审批手续等问题,省政府采购中心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深刻认识内部控制机制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专门制定《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存放管理制度和清退程序,并规定不再进行大额保证金转存和定存,加快清理清退、应退尽退。修订完善《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省政府采购中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大额支出或大额资金划转应当事前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报政务办分管领导备案等程序,严格遵守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政务办财务管理办法。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租赁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学习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管理办法,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根据政策和指导意见落实整改;规范租赁手续,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报批程序,向省财政厅进行备案;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审批流程和手续,制定实施《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合同签订,制定实施《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专业人员参与合同审查会商机制,提出意见建议后签订合同;规范租赁管理,就入驻银行租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请示沟通,商定入驻银行租赁程序,健全长效机制。

(十二)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部署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8月12日召开办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办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8月份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省政务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苏政务办党发〔2020〕29号)。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和要求。

3.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机关纪委加强对日常采购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组织纪委委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制定《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规则》,规范信访办理工作。完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流程,及时向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汇报信访举报及办理情况。

(十三)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从严从实,管控“三公”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程序办理出国审批,实行出国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经费指标安排,进行逐项审核。培训费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按照当年批复的部门预算安排培训工作,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交通费等费用支出。制定《关于规范省政务办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的通知》,严实“三公”经费内控管理。

2.严格预算,完善手续。修订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计划编制、开支标准、报销审批等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各类会议、培训在事前有预算和开支标准,办理过程中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

(十四)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1.制定责任清单。办党组认真学习《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了《2020年省政务办党组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苏政务办党发〔2020〕19号),明晰了办党组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的“三级”责任清单内容;印发《2020年省政务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苏政务办党发〔2020〕6号),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于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办党组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无论是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还是月度、季度工作考核,都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10月23日经办党组会研究通过。对干部选拔和晋升的资格条件、年限、工作经历等做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起草《省政务办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准备于11月份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4.加快解决交易平台整合中干部身份等遗留问题。经办领导多方汇报、协调,现已全部解决。目前正在对全省各设区市及兄弟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配备情况进行调研,将于近期形成调研报告,于年底向省编办提出适应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的交易中心机构编制配备建议。

5.解决机关人员混编混岗,配备使用不合理问题。针对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混编混岗、办机关相关处室人员配备不合理、部分重要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岗位风险隐患较大等有关问题,制定了《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务办人员调整工作方案》,于10月23日经办党组研究通过。通过选调方式,各充实1人到热线处和人事处。根据办党组会议纪要第22号精神,目前对借调人员进行梳理,原则上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确需继续使用的,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

6.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在综合考核汇报中,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办范围内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2019年度新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评议。根据省委组织部反馈的评议结果,制定《关于201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结合办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认真开展直属事业单位“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7.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程做好纪实工作。9月21日人事处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按照要求明确由专人负责记录、使用专本记录干部任免事项,所有记录均有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并及时做好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十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办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8月12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并交流研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印发了2020年度《省政务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苏政务办党发〔2020〕28号),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发挥“江苏政务服务”公众号统一管理功能作用。关闭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省公共资源交易微信公众号、省政府采购中心微信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纳入“江苏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统一管理。

4.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认真梳理排查现有政务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制定宣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宣传内容口径,防止出现更新不及时、管理松散等问题;妥善处理网民留言,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积极稳妥做好热点回应。

5.加强政务新媒体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面向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维护技巧。

(十六)关于“抓整改落实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办党组书记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制定《2020年省政务办党组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苏政务办党发〔2020〕19号)、《省政务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苏政务办党发〔2020〕6号)。

2.高度重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8月12日、8月24日、9月30日,办党组书记3次主持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整改工作。9月11日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剖析,研究整改方案,认领整改事项,起到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效果。

3.制定整改责任清单。从严逐条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取得实效。10月19日印发《省政务办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79项。每个整改事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落实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坚持立行立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确保短期初见成效,年底前基本整改到位。坚持严字当头,开展专项督查。以问题为导向,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彻底不收兵。

5.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扎实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不断提升精气神,持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水平。7月份省政务办联合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开展全省首届政务服务技能竞赛。10月23-24日全省政务服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举办,达到了办一场有生机活力、有影响力、实操性强、可持久开展的技能竞赛活动的目的。

(十七)关于“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办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继续认真做好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的上一轮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未整改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督查推进。今年办党组于3月24日、8月12日2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委员作用;各党支部(总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力,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大额资金调动无审批,存在廉政风险;场地租赁不合规,造成租金收入流失”问题,组织各处(中心)全面开展深入排查、自查自纠,完善廉政风险措施和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三个月来,省政务办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办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任务清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坚定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任务清单,高质量地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抓好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对于重点问题、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巩固整改成效,完善制度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节点,查找廉政风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从源头上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3660700;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zwb2020@126.com。


中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01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