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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经营主体信息库建设

信息来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28 17:40 浏览次数: 98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举措推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建设工作,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一是向“好”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整合全省主体信息资源,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实现经营主体“一地注册、全省通用”。2023年以来,省交易中心着手推动全省统一主体库建设相关工作,构建了“制度+技术”工作体系。制度上,研究制定《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经营主体行为,保障经营主体自由流动。技术上,对接国家信息中心权威数据源,融合省级各行业部门管理信息数据,形成同源唯一、规范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实现全省9万余家经营主体一次注册后,可至省内任意地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二是向“精”施策,有序推进主体库建设。主体库采用“1+13”模式进行建设,基于区块链节点一致、不可篡改技术特性,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部署总节点,13个设区市服务平台部署分节点,按照“标准统一、协同共享、步调一致”原则,实现所有数据链上存档、链上共享。2024年8月,组织南京、盐城、宿迁开展试点工作,于2024年年底上线试运行。截至目前,已有338个项目应用主体库,涵盖了住建、交通、水利、产权等多个交易领域,累计投标达75500家次,经营主体平均每个业绩被重复引用2.01次,主体库“统一、规范、便捷”的作用日益凸显。

         三是向“远”谋划,高效赋能高质量发展。主体库是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主要工作之一,江苏率先开展全省统一主体库建设,为国家主体库建设先行探路。省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立足数据局机构职能,不断拓宽数据思维的深度广度,打破数据壁垒,努力营造数据深度共享、市场充分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为全国统一主体库建设工作提供“江苏经验”,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江苏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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