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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十条举措 打造数字人才“强磁场”

信息来源:扬州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08-30 17:35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成更有吸引力的数字人才创新创业生态体系,8月30日上午,扬州市委人才办、市数据局发布《扬州市数字人才引育用留十条举措》,全力打造数字人才“强磁场”。

一是引有绝招:资助巨、补贴新、方式活。对全球顶尖数字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三年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双创团队和领军人才三年内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300万元资助;给予引才荐才大使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高校数字领域毕业生来扬求职面试有面试补贴,在扬高校毕业生“留扬”、扬州籍大学生“凤还巢”有专项补贴,其中,非扬州籍毕业生还有探亲交通补贴。此外,企业新引进数字人才有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打造“数字游民中心”,吸引全球“数字游民”来扬旅居;打造“数字游民元宇宙数智平台”,提供短期顾问式、项目任务式、项目合伙式等合作模式;加大数字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人事关系前提下,可通过项目引进、技术交流、特聘兼职等方式“为我所用”。

二是育有侧重:重在高层次数字人才、本土数字工匠。对新入选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数字人才给予5—20万一次性奖励,对入选省“333”工程团队建设支持和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最高50万元跟奖跟补。对符合条件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等级和工种给予相应的补贴;对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合作的,予以补助。

三是用尽其才:建强人才载体、激发主体作用。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探索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落户在高校院所、创新在园区的“双落户”制度,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支持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产业的省级以上孵化器。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按培训工种、等级给予培训补贴;推动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合作,按人给予企业补助;鼓励企业围绕“智改数转”,建设专家工作站;加大企事业单位数字领域博士后站点建设。

四是留有实招:实施成长评价、完善激励机制。优化数字领域职称评审工作,探索实施数字人才中级职称认定绿色通道。开展数字领域卓越工程师能力评价,推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国际互认。对数字领域创新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专家人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予以1:1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人才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在数字科技发达地区设立域外创新中心;推进数字人才“揭榜挂帅”助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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