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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省份,推动实行律师跨区域变更执业机构一体化审批)

发布日期:2024-05-15 22:30 浏览次数:

司法厅:

经研究,现对陈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省份,推动实行律师跨区域变更执业机构一体化审批”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几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务服务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紧紧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加强区域间政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安全的政务服务。

一是完善长三角“一网通办”长效工作机制。我局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要点,连续多年以国办电子政务办名义印发,大力推动三省一市政务服务合作。近年来,省数据局每年牵头制定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和执行力。其中,“律师跨省的职业资格变更”工作列入《2021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国办电政函〔2021〕24号)。当年4月,我局按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安排,组建了工作专班赴上海市大数据中心集中办公,配合省司法厅等部门重点推进“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等工作,协助研究律师跨省的职业资格变更工作方案实施的相关问题。

二是推进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应用。2021年,我局会同两省一市梳理确定了第三批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清单,包含律师执业证等6类证照。与两省一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共享技术规范》,明确系统接入要求、线上线下共享流程、服务接入流程,为跨省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提供标准支撑,着力打造“免证照长三角”。截至目前,律师执业证已归集3.8万张,提供服务2.9万次。

三是创新长三角远程虚拟窗口服务。2023年11月,三省一市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运行规范。探索长三角地区内远程导办服务,通过屏幕共享、音视频智能交互、远程身份核验等技术,以“屏对屏”实现跨时空“面对面”,在不改变长三角三省一市原有业务办理规则和受理系统的基础上,推动长三角跨省业务属地远程受理、企业群众就近政务窗口办理。目前,三省一市已开通虚拟窗口点位超150个,覆盖长三角41个地市。后期,可根据省司法厅统筹安排,我局大力配合推进应用远程虚拟窗口办理律师跨省变更执业机构相关业务,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聚焦企业群众急需急盼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结合长三角“一网通办”任务清单,加强与其他两省一市的协同联动,打造更多示范性场景应用。健全数据治理规则和共享标准,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场景落地,不断扩展应用覆盖面,深化“免证照长三角”建设,进一步方便长三角地区企业群众“免证办事”,享受更多“同城待遇”。在全省推广应用远程虚拟窗口,支撑更多服务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强对长三角“一网通办”改革成效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群众知晓改革政策,享受改革红利。

             

  省数据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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