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南通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为市域内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明确路径。
细化登记规范。明确支持直接变更登记模式,“个转企”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即可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印章账户、权属等事项登记,不再必须“先注销再新设”。
优化登记服务。支持“个转企”字号沿用、代码延续,享受“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举措。企业登记机关对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与转型后的企业档案实行合并保存,及时扫描归档,确保经营主体历史档案的延续性和“一户一档”规范完整。
强化保障机制。建立“转型前帮扶培育—转型中全程帮办—转型后跟踪回访”三项机制,将接近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拥有商标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以及被认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支持培育对象,分类别、按梯队对其进行转型辅导和政策指导,增强转企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