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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发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信息来源: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7-24 18:18 浏览次数:

7月20日,盐城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调整到位,正式发布实施。盐城市协调办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组建工作专班,逐项比对研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一是依法依规。凡涉及事项名称、许可依据、主管部门、实施层级等要素调整的均依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比照2023年版省清单,由对应职能部门逐一认领确认,如无必要不作变动。二是实事求是。因省卫健委机构设置和改革,省清单调整了部分事项,盐城市卫健系统未涉及改革,未做对应调整。三是充分论证。《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先后两轮征求41家市级部门意见建议,通过充分沟通,逐项达成一致。

盐城市新版清单在2022年版418条的基础上,删去1项、新增4项,共421项,同时根据省清单修订情况,对部分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对应调整。下一步,盐城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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