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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3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数据共享建设高水平智慧城市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7-12 11:36 浏览次数:

康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据共享建设高水平智慧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大力消除“信息孤岛”、打破“数据壁垒”,推进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助力智慧城市高水平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研究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提出“建设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提升智能感知、云网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技术等基础支撑能力”。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印发《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就“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切实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驱动力”进一步作出部署。印发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和分管领域(行业)数字化工作方案。《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巩固数据汇聚治理成效,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开发。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研究制定《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省政府第148号令颁布实施,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各部门在公共数据收集获取、目录编制、共享开放、更新维护等方面的职责,为全省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92号),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从根本上破“信息壁垒”、联“信息孤岛”、通“信息瓶颈”。大力推进7大类73项标准规范建设,已发布《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等7项地标,印发《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等7项规范,推进制定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加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规范,初步建立了我省公共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三是强化云网基础能力。有序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已承载81个省级部门(单位)561个非涉密业务系统,实现新增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到村五级全覆盖,完成省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建成省级安管平台和运管平台。建设省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联94家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四是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建立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建成综合人口、综合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初步实现全省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01号)部署,2022年4月起,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集中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摸清了省级94家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家底,实现省级部门数据全量汇聚;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全流程标准化治理,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常态化汇聚治理和异议数据处理机制,出台了《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电子证照管理规范》等13个规范文件;开展数据多源校核与动态更新,建成15个主专题库。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获得许昆林省长“成效显著,持续抓下去”的充分肯定。在做好数据汇聚治理的同时,加强数据动态更新监测,对未按更新周期归集汇聚的数据,及时向部门发出更新提醒并督促按时更新。定期发布部门数据质量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问题数据整改,提升数据质量。

五是强化供需精准对接。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92号)的要求,建立政务数据供需匹配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对接机制高效运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协调数据共享精准高效匹配。多次召开交通运输、退役军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农民工服务等专题数据供需对接会,积极响应省市数据共享需求。2022年,省公共数据平台新增发布目录20231类,新增资源15880类,统一受理2747次需求申请,接口调用28亿次,回流地市库表数据量16.18亿条,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5.6%。

六是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积极申请国家部委100余个数据接口授权,推动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目录资源的注册发布,建设优化五大基础数据库和若干主专题库,强化人口、法人和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的高效共享,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共享服务,大力推动“苏服码”应用,有效支撑了全省“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网统管”“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各类场景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汇全数据、管好数据、用活数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效能,切实解决好信息孤岛“联”、数据壁垒“破”、数据瓶颈“通”等问题,加快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是大力消除信息孤岛数据壁垒。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清单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的前置条件,数据共享的完整性、时效性作为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经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打造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整合归并各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对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数据供需对接,提升数据共享质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效能。深化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汇聚治理、质量管控和应用服务工作机制,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推进。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升级五大基础数据库,按需整合公安、民政、人社、卫健、税务、残联等部门数据,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高质量主题库、专题库,实行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深入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场景提供全面数据支撑。

三是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异议处理等数据治理制度,统筹数据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依照“一数一源一标准”深化治理,提升公共数据的可用性、权威性。一方面要加强源头数据治理。推动和指导数源部门参照国家、行业和我省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做好数据元定义、数据编目、分类分级等源头数据治理,强化源头数据更新情况监管。另一方面要深化数据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数据治理规则,对数据开展质检、清洗、转换、多源校核等工作,结合数据服务应用中发现的异议数据,及时反馈至数源部门,跟踪督促异议数据处理,实现数据质量闭环管理,常态化发布数据质量报告。

四是强化数据供需精准高效对接。加强数据供给、需求两端管理,推动提高需求的精准性、清晰化,强化供给的满足率、有效性。强化供需调度,按需组织召开省级部门间、省市之间重点数据需求专场对接会,拓展与国家部委间的数据需求对接,协调数据供需方有效联动,针对需求普遍的数据,联合多部门推动数据多场景应用。做好数据供需跟踪管理,及时分析汇总需求场景进展成效,引入数据需求满意度评价,将供需满足度纳入评价维度。充分发挥省级共享交换枢纽节点作用,创新数据回流模式和数据安全使用路径,积极推动国家数据资源回流落地,鼓励各设区市按需申请调用国家数据资源,支撑各市应用场景建设。

五是持续推进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构建公共数据开放体系,拓展开放领域及规模,编制重点开放数据清单,加快推动教育、交通、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数据安全有序开放。积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利用身份认证授权、数据沙箱、隐私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推动建设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场景,提升数据赋能经济社会的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政务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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