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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30 11:15 浏览次数:

日前,连云港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连云港市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项目是今年连云港市政府创新项目之一,是对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市场主体守信履约的积极探索,连云港市在省内率先推出是各部门合力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的成果。

《通知》要求自2023年7月15日起,连云港市允许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明确了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责任分工;对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的记录、公示、运用和修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明确了不同的违诺行为实施不同的公示期和限制措施,促使市场主体变“被动受管”为“自律自管”。

下一步,连云港市政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应用机制和配套措施,优化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建立健全互联互通机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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