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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务办修订出台《镇江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2023版)》

发布日期:2023-05-06 14:03 浏览次数:

近日,镇江市政务办修订出台了《镇江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2023版)》(以下简称《规范》),为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和管理提供工作依据,让窗口服务工作有“尺”可量。

《规范》出台前,市政务办充分征求意见,在原有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完善,明确了窗口入驻、业务规范、帮办代办、作风效能、文明服务、便民服务、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在业务规范方面,明确“推进‘一窗通办’、‘一件事’办理模式”,“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科学推行‘周六不打烊’‘午间不断档’服务”等;在文明服务方面,规定“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十要十严禁’,正确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杜绝使用文明服务忌语,坚持微笑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范服务制度” 等;在便民服务方面,规定“政务服务大厅内应提供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医用药箱、老花镜、轮椅等便民设施”等。

《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下一步,将不断完善窗口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行各类便民利民举措,推动镇江市政务服务系统服务效能再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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