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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出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5-24 14:22 浏览次数:

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抓重点带全局,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真正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一口清、一窗式、一条龙”全科服务平台,泰州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出台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江苏省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价指标(试行)》等文件要求,从基层政务服务基础工作入手,增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通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旨在实现“三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要求,推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二是进一步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整合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对基层窗口人员进行定向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

星级评定工作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自主申报和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并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制度。综合考评采取“听、看、查、访、评”相结合的办法:“听”是听取工作汇报;“看”是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运行情况及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查”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台账,检查窗口“好差评”覆盖、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有茬无忧”设置、帮代办、“综合窗口”标准化、业务档案规范程度、“季度之星”入选情况等;“访”是指暗访、电话回访、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评”是在汇总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对评定为星级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联合市效能办等部门加强日常督查,采取定期检查、“四不两直”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一年内督查中出现三次(含)以上主要问题的便民服务中心,报相关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测评,按星级评定标准决定是否降级或摘牌,并建立问题通报整改报备和反馈制度。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激发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典型,注重先进示范,还将积极开展“季度之星”评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工作表现、群众评价进行推荐,在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网络投票,确定名额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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