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关于加强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医疗保障“覆盖全民应保尽保”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5-12 20:29 浏览次数:

省医疗保障局:

经研究,现就杨芙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医疗保障“覆盖全民应保尽保”的提案》提出会办建议:

近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大力消除“信息孤岛”、打破“数据壁垒”,积极拓展公共数据开放范围,推进“一件事”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平均达到60%以上,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改革得到了企业群众普遍好评。

一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92号),着力从根本上破“信息壁垒”、联“信息孤岛”、通“信息瓶颈”。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明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基本原则,就“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切实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驱动力”进一步作出部署。

二是推进法规标准建设。颁布实施《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各部门在公共数据收集获取、目录编制、共享开放、更新维护等方面的职责,为全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进7大类73项标准规范建设,已发布《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等7项地标,印发《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等7项规范,推进制定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加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规范,初步建立了我省公共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与上海、浙江、安徽大数据管理、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签订了数据标准创新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全国信标委“长三角”数据共享开放区域组,正牵头推进《长三角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编制。

三是强化云网基础能力。有序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已承载80个省级部门(单位)461个非涉密业务系统,实现新增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到村五级全覆盖,完成省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建成省级安管平台和运管平台。建设省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联90余家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四是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01号)部署要求,2022年4月起,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集中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摸清了省级94家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家底,实现省级部门数据全量汇聚;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全流程标准化治理,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常态化汇聚治理和异议数据处理机制,出台了《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电子证照管理规范》等13个规范文件;开展数据多源校核与动态更新,建成15个主专题库。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获得许昆林省长“成效显著,持续抓下去”的充分肯定。2022年,省公共数据平台新增发布目录20231类,新增资源15880类,统一受理2747次需求申请,接口调用28亿次,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5.6%,有力支撑“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长三角一体化”等应用服务。

五是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根据《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省公共数据开放和安全管理细则》等制度规范,选取5个省级部门和4个设区市开展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试点,推动敏感数据核查,加强公共数据风险管控。以政务外网、政务云、数据、应用为防护重点,构建涵盖安全管理中心、区域边界、通信网络以及计算环境的“一个中心、三重防护”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大对承载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和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力度,及时发现漏洞隐患和苗头性事件,建立通报处置工作闭环,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危害。试行设立省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政务分中心,建立网络安全联合通报机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印发网络安全事件通报。

六是大力推进“一件事”改革。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提出省级部门牵头推动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扶残助困、基本医疗参保报销、退休、尊老金申报等26个高频“一件事”。我办积极协调推动26个“一件事”实施方案全部印发实施,今年以来大力推进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建设,省级各部门积极推进全省统一受理端口建设,截止4月底,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就业登记(员工录用和灵活就业)、新生儿出生、军人退役、退休、基本医疗参保报销、网约车申请、开办运输企业、开办旅馆、开办餐饮店、开办药店、开办便利店、知识产权保护15个“一件事”已建成统一受理端,初步具备全省推广上线条件,力争26个“一件事”全省统一受理端年底之前全部建成上线。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汇全数据、管好数据、用活数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数据汇聚治理效能,切实解决好信息孤岛“联”、数据壁垒“破”、数据瓶颈“通”等问题,加快推进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支撑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字政府顶层设计,统筹云网环境、数据共享、通用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发展,大力提升集约化、规模化、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探索利用现代技术,完善数据供需系统,优化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实现所需数据传得快、拿得准、用得上,提高平台共享交换效率。整合归并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对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造全省数据共享交换的统一通道。加强与上海、浙江、安徽等省市沟通协作,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为进一步消除跨区域数据壁垒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健全数据标准体系。全面对接国家标准,对不符合的进行清理规范,注重与国家各类平台连接和贯通,实行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运行。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清单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的前置条件,数据共享的完整性、时效性作为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经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推进实施《江苏省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大力开展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应用、技术等领域标准建设。研究制定“一朵云”、“一张网”、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标准。加强数字政府标准应用和推广,为数据共享使用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提升数据共享效能。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堵塞通知》(国办函〔2022〕10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汇聚治理、质量管控和应用服务工作机制,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推进。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异议处理等数据治理制度,提升公共数据的可用性、权威性。形成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升级五大基础数据库,在已有数据汇聚基础上,按需整合公安、民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市场监管、卫健、人社等部门数据,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高质量主题库、专题库,实行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为深化医保大数据应用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是进一步强化集约集成。积极推动省级牵头部门加快全省统一受理端口建设,相关省级部门抓紧整合统建,形成全省一个系统并与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对接,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一件事”线上办理,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