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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政府采购“四项公开”促平等、优环境

信息来源:宿迁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11-30 09:30 浏览次数:

日前,宿迁市在政府采购法定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四项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公开采购需求调查。电子平台开设“市场调研”专栏,采购人在线公开发布需求调查公告,供应商在线提交建议方案,增强各方参与采购前期工作的能力,防范排斥限制行为。全市451个项目公开需求调查,减少质疑、投诉,投诉率比去年下降21.43%。

公开中标详细信息。对物业管理、小型工程、绿化管养等采购项目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开中标人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扩大知情权和监督权,防范虚假投标。物业项目还公开评审得分、排名情况,中标下浮率13.51%,比去年提升6.26%,竞争更充分,节资更明显。

公开质疑、投诉处理结果。实施质疑与投诉一件事改革,将采购人处理质疑和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两个环节集成为“一窗办理”,在线接出件,公开质疑、投诉处理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印发文件压缩处理时限,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平均用时2.09、16.46个工作日,分别比法定缩减70.14%、45.13%。

公开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印发《宿迁市政府采购领域按合同及时履约付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合同履行与支付专项核查,公开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和支付结果,公开通报92个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支付率达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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