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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7-07 15:07 浏览次数:

刘云等委员:

《关于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已将真知灼见吸纳进《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文件,在此谨致以诚挚谢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考虑安排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和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现代数字政府建设,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切实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研究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62号),提出加强基础建设、数据共享、场景应用、生态营造,全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现代一流数字政府,全面提高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明确要求统筹云网环境、数据共享、通用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开放“大动脉”。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92号),着力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强化各地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增强政务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从根本上破“信息壁垒”、联“信息孤岛”、通“信息瓶颈”。

二是推进法规标准建设。颁布实施《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明确各部门在公共数据收集获取、目录编制、共享开放、更新维护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职责,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大力推进7大类73项标准规范建设,已发布《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等7项地标,试行《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等7项规范,为数据共享开放及开发利用提供明确指引。

三是强化云网基础能力。有序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已承载76个省级部门(单位)389个非涉密业务系统,实现新增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到村五级全覆盖,完成省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建成省级安管平台和运管平台。建设省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联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省级平台与生态环境、水利、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卫生健康等60余家省级部门实现对接。

四是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建立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建成综合人口、综合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初步实现全省数据资源一体化统筹管理。2月1日起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线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注册开放目录986个,数据总量2683万,访问量49.7万次。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01号),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集中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自4月11日起,经过省级94家部门(单位)2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调查摸底阶段任务,摸清了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家底,开始全面转入数据汇聚治理阶段。

五是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以政务外网、政务云、数据、应用为防护重点,构建涵盖安全管理中心、区域边界、通信网络以及计算环境的“一个中心、三重防护”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和公民隐私,加大对承载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和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力度。试行设立省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政务分中心,建立网络安全联合通报机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及时通报网络安全事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数据汇聚治理效能,切实解决好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数据瓶颈等问题。

一是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办法》上升为公共数据管理条例,强化数据共享开放的法治保障。抓好《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细则》《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省公共数据异议处理工作细则》等7个配套细则宣贯实施,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升公民隐私数据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智库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建设等标准建设,完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

二是进一步夯实云网基础支撑。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加快建设全省政务“一朵云”,省级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或外租,已建部门云迁移至省政务云;统一纳管设区市现有云节点,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基于省政务云部署。优化升级政务外网,推动各类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归并至政务外网。整合归并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全面对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实时共享的对接机制。

三是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进各部门单位完成目录注册,做到应编尽编、全面覆盖、动态更新。推动各部门单位从数据定义、采集、质检、清洗等方面开展源头治理,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敏感数据核查,有效处置问题数据和异议数据。开展数据全量汇聚,各部门单位依照注册的数据目录,及时向省公共数据平台推送数据并动态维护。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监管和监测评估,推进数据质量持续优化,将高质量数据分类入库。

四是持续深化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升级五大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高效运行机制;围绕“一网通办”和“一件事”改革要求,高质量建设项目建设审批、人才落户、新生儿等一批主题库专题库。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进数据供需对接,强化数据供需匹配跟踪评价和定期通报,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汇聚治理、质量管控和应用服务工作机制,保障数据共享开放规范有序推进。聚焦群众急需急盼和社会关切,加快推进高价值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向社会拓宽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渠道,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运营模式,推动综合开发利用,充分激发数据要素流动和价值潜能,鼓励创业者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创业,支持传统企业利用数据资源转型升级。

五是夯实网络和数据安全。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快速处置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将安全技术措施与政务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定期开展全流程安全专项检查和针对性攻防演练,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细化压实建设、运营、使用、监管等各方责任,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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