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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进国家和省级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7-07 14:57 浏览次数:
韩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和省级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和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现代数字政府建设,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政务大数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统筹规划数字政府建设。发布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原则,构建数字政府“苏服办”统一入口,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集成各类应用服务,全面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数字政府。研究制定《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明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基本原则就“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切实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驱动力”作出明确部署。

二是全面构建共享交换体系。有序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已承载76个省级部门(单位)389个非涉密业务系统,实现新增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完成省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建设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联60余家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有力保障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三是大力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成综合人口、综合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综合基础数据库,以目录和清单为抓手,推动公共数据汇聚。截至2022624日,省公共数据平台汇聚数据53.96亿条,共享接口被省级部门和设区市共调用71.17亿次。推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线运行,已发布986个开放目录,已被访问49.11万次,下载量达5521。主动对上汇报沟通,公共数据平台获得教育部、民政部、卫健委等19国家部委109个接口代理,其中12个部委71个接口为整体授权,支撑了我省疫情防控、不见面审批、长三角一体化和跨省通办等应用场景。做好国垂数据回流工作,接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18部委75万条数据回流至相关省级部门;做好省垂系统办件数据流工作,向13回流数据409万条。扎实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力争用5个月时间,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全面摸清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系统和部门数据资源等方面家底,形成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目录两张清单,目前攻坚行动已完成调查摸底阶段工作,正在全力推动省级部门数据全量化汇聚。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共享,累计汇聚7685.3亿张证照,重点支撑政务服务APP,实现亮证服务场景解决9221万次企业和群众携带实体证照亮证办事堵点问题;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6.3万个事项4690万次用证需求;支撑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长三角地区证照数据的共享,解决企业和群众245.81万次跨省使用证照办理业务的问题;支撑无锡市开展国家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充分整合社会治理数据资源,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数字化治理,推动治理模式创新。目前我省已建成无锡市新吴区和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两个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通过加强城市运行和社会治理数据共享应用,打造高水平智慧民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行业数据应用、优化民生服务、促进经济转型上的积极作用。

四是不断提升公共数据治理水平。加强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治理体系,有序开展数据稽核、问题数据及异议数据处置、数据质量评价等数据治理工作。开展五大基础库、办件库、专题库数据多源校核,依据《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结合基础库建设要求和业务需求,与数源部门对接确定稽核规则,开展数据采集、预处理、比对、分析。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价工作,生成多维度、多层级的数据质量报告。

五是切实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制订基础库、办件库运维规范和安全保障方案,规范、安全开展数据库运管工作,做好常态监督。建立健全基础库应急响应机制,制定《江苏省人口法人信用信息资源库项目应急预案》《江苏省电子证照信息资源库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项目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落实离线数据登记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发布试行《江苏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细则(试行)》《江苏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试行)》。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存在的体制机制不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不完善、共享不充分、治理不到位、数据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积极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建设等标准建设,着力完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分类分0级安全保护制度,完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和实施指引。研究制定数据产权、隐私保护、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制定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方面配套政策。积极推进长三角数据标准创新建设合作,以标准规范推动区域基础设施互通、电子证照互认、公共数据共享、政务服务通办等,提升江苏标准实施方案和实践经验的影响力,抢占标准“话语权”。

二是着力理顺体制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新体制的部署,按照上下对应关系和职责明晰、权威高效的要求,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推动理顺各级公共数据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充实专业力量,打造一支贯穿省、市、县(市、区)三级的高水平、专业化工作队伍,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夯实全省大数据系统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92号)要求,推动建立省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小组,着力健全数据共享运行机制,从根本上破“信息壁垒”、联“信息孤岛”、通“信息瓶颈”。

三是大力提升数据汇聚共享水平。继续推进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实现数据全量化汇聚、标准化治理、场景化开发。开展数据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多源数据有效认定机制,实施全口径数据综合治理和全流程数据质量监管。完善全省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高质量主题库、专题库。围绕我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需求,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多证合一”改革、“证照分离”试点等业务场景出发,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开发数据服务接口,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应用。积极推进健全省市数据回流机制,向国家一体化平台积极申请部委数据,拓展接口代理数量,持续开展国垂数据回流;做好省内数据回流工作,在人社、交通、文旅、民政、商务、住建、市场监管、医保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数据回流试点。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工作,从加快数据汇聚融合、提升数据质量安全、培育数据服务新业态、探索数据交易流通等四大方面持续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入推进数字化治理,推动治理模式创新。

四是加快打造全省政务“一朵云”“一张网”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加快推进政务“一朵云”建设,充分融合现有各级各类政务云资源,省级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或外租,已建部门云迁移至省政务云。建立物理分离、逻辑集中、一体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规则,对现有云节点实行纳管。积极运用5GIPv6+、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努力实现高速泛在、云网融合、安全可控。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归并整合,加快实现非涉密系统向政务外网应迁尽迁。

五是织密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认真贯彻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贯《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规则,守住安全底线。全面加强安全技术防护,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测、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等主动防控,提升全网、全域态势感知和安全防护本质能力。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和有效方法,防攻击、防病毒、防入侵、防篡改、防泄漏,加强实战化、常态化攻防演练,不断提升系统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风险可知可控和安全到边到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政务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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