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扬中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出台《扬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议事决策机制,制定5大方面19项措施,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阳光透明交易。
《规则》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审议决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对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该市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办法》《扬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办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协调联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重要事项报告审批流程》等制度规范,补齐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制度漏洞。严抓招标代理机构场内服务管理,按照“一标一评”模式,对代理机构场内行为进行打分评价,评价结果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倒逼代理机构规范交易行为,提升业务能力,优化、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同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进程,拓展“不见面”交易覆盖范围,建设“数字见证室”,上线评标专家智能终端平台,实现工程交易、国有产权房屋出租、土地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项目全流程网上交易,交易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为廉洁交易插上了科技“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