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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05833M/2022-00014 分          类: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综合政务 
发 布 机 构: 综合处 发 文 日 期: 2022-06-15
标          题: 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2〕46号)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务办发〔2022〕46号
内 容 概 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2〕46号)

发布日期:2022-06-15 16:37 浏览次数:
各处、中心: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办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牢固树立利企便民的价值取向,探索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着力稳预期、提信心、强服务,政策信息直达快享,政务服务可及易得,政务诉求即接即办,以优质政务环境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以公开促进政策措施靠前发力

1. 编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部署要求,严控新设许可、严治变相许可、严守监管底线、优化审批服务。6月底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下半年,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编制发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国家标准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增设行政许可管理模块;年底前,对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事项完成配套实施规范编制及办事指南调整,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2.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落实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及时公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情况。指导有关设区市梳理发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县级管理事项清单,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深化“告知承诺制”应用,明确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 推进“苏服办”总门户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覆盖全省政务服务网站、移动端、自助终端和办事窗口等全渠道的“苏服办”政务服务体系,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要求,对200项“省内通办”、150项长三角“一网通办”,26项高频“一件事”全程网办等事项,以及240个标准应用接入“苏服办”移动端、260项事项进驻银行自助终端等办事服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提升直达性和知晓度。

4. 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式指引。编制公布《省级以上设定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推动省各有关部门逐项明确服务对象、主题分类、服务方式、受理条件、法定办结时限、服务结果类型、服务结果名称、收费情况等内容,指导各设区市编制市级以下设定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在公共服务事项库加快实现规范纳管。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延伸下沉。

二、以公开促进政务数字化发展利企便民

5. 优化“苏康码”界面一屏展示功能。在确保“苏康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按照界面更加友好、操作更加便捷的原则,最大化同屏展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行程卡等四类信息,方便群众操作使用。

6. 依托“苏企通”平台推动惠企政策直达。推广“苏企通”平台应用,年底前实现市县覆盖应用率100%。推动“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精准匹配、普惠直达、可及易得。逐步延伸服务链条、扩大应用覆盖范围,在融资信贷、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信用管理等领域探索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平台审批服务功能模块,推进“苏企通”平台和政务大厅联动,更好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服务。

7. 大力推广应用“苏服码”。6月底前,实现一人(省内常住居民)一码、一企(省内注册企业)一码。9月底前,完成卡(社保卡)码(苏服码)融合,通过旅游景点等场景应用,加快推动“苏康码”和“苏服码”融合,并与电子社保卡互通;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点全面应用“苏服码”。

8. 持续深化公共数据开放。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依托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依法合规、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开放。聚焦群众急需急盼和社会关切,加快推进教育、交通、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高价值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年内确保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85%,让数据流动起来创造价值。

9. 建好用好“热线百科”政策信息服务平台。精准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常见、热点问题,推进热线政务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成员单位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制定省市县三级热线政务信息清单。10月底前,建成热线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共用,提升诉求处办效率。

三、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纾困解难

10. 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公开。拓宽基层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面,多措并举提升主动评价率。张榜公布“好差评”结果,确保差评整改率100%。

11. 健全政务服务行风监督评议机制。探索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担任政务服务中心行风监督员,对各进驻窗口单位办事服务质效开展评价评议,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12. 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诉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全力以赴保畅通、保接办、保反馈,做到疫情诉求优先办、民生需求优先办、安全要求优先办。加强涉企、涉众、涉稳、涉访诉求分析研判和妥善处置,对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急所盼做到用心用力、枝叶关情。进一步擦亮“一企来”服务品牌,组织“一企来”政策专员进园区、进企业。开通“尚贤”人才服务热线,省市县三级12345设立人才服务专席,搭建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13. 提升省政风热线直播质效。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高频诉求上线《政风热线》栏目比重,深化联合选题模式,到基层一线去,到问题现场去,问计问需,回应关切。更好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巩固提升省政风热线品牌影响力。

14. 及时回应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家诉求。在公管处开通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诉求专线,畅通专家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读专家管理政策措施。加强诉求分类处置,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营造健康阳光的行业生态。

15. 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质疑处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

16. 加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营。按需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

17. 常态化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聚焦“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等重点工作,推动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相关解读材料应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材料应做到脉络清晰、重点突出,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

18.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渠道,及时收办线下线下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法定要求和时限出具答复意见并做好台账登记。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根据实际情况准确适用7种程序处理文书和19种实体处理文书。

19.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依法做好年度报告起草和发布报送工作。积极推介江苏12345热线年度报告工作机制,倡导发布更多的公共资源交易年报、政府采购年报、数据开放年报等。

20.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0号),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信息综合发布媒介。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标准化管理、一体化发布,依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推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应用。

21. 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采购项目实施前,按照《通知》规定的公开内容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安排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涉密采购项目除外。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五、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22. 从严把握政务公开法规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及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23.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解读、谁负责”要求,压紧压实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坚决避免误解误读造成不良影响。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要求,对外提供的采访稿、新闻稿等口径材料从严审核把关。

24.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综合处是省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处室,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各处、中心明确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对接有关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本业务条线本行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回头看”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会商解决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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