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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激发市场活力,江苏出台“放管服”26条促经济增长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1-09-09 09:53 浏览次数: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抓手,也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8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9月8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总体情况,并对《方案》进行解读。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办主任徐光辉介绍,江苏省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呈现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和服务更便利的特征。以审批精简为例,2020年以来,省政府取消行政权力事项57项、承接和下放29项,精准赋予自贸试验区省级管理事项303项、赋予开发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省级管理事项14项。

此外,江苏省还在全国率先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由原18个部门75项,精简为14个部门46项,精简38.7%。同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目前,江苏现有市场主体1334.5万家,其中企业385.1万家。

徐光辉指出,出台“放管服”26条的总体考虑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运用“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紧扣服务“六稳”“六保”,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综合监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啃硬骨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把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为推动我省经济长期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

为此,《方案》在优化就业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和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提出了26条针对性政策和操作性措施,具有促改革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和强监管优服务的特点。

比如,在围绕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方案》提出要持续降低就业门槛、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壮大发展新就业形态;在围绕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方案》则提出要健全惠企服务机制、规范提升中介服务、切实改进认证服务、优化涉企审批服务等。

下一步,通过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和坚持放管并重抓落实的方式,省协调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放管服”26条进行细化,编制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指南,明确适用范围、办理方式、材料要件等,通过“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结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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