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媒体关注

【交汇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怎么建?江苏制定评价指标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1-07-14 09:12 浏览次数:

7月13日,新鲜出炉的《江苏省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价指标(试行)》印发给各设区市政务办。省政务办牵头,对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制定评价指标,意在提高基层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评估指标包括场所设施设备、“一门”对外、政务公开、“一窗”服务、“一网”通办、窗口服务、自助服务、帮办代办、适老化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11个方面的36项内容。例如,在“一门”对外方面,乡镇(街道)层级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含承接)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驻乡镇(街道)机构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水、电、燃气、市民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也要进驻;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在帮办代办方面,建立队伍、完善制度,落实落细帮办代办;为企业提供涉企审批、项目建设等帮办代办服务;将帮办代办服务融入村(社区)网格中,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的服务。在适老化服务方面,配备老花镜、轮椅、医疗设备等服务用品,在等待区域设置“敬老专座”,安排专门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陪办等便利化服务。

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是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的内容之一。省政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指标内容既体现普遍性要求,又有先进性指引,各地建设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要坚持标准导向、分类指导。省政务办将表扬激励建设成效明显的为民服务中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