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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完善招投标服务机制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发布日期:2021-04-09 16:58 浏览次数:

为努力促进全区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效能的实施办法》。《办法》从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缩减内审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加快审查效率、建立回访机制等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流程予以完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管理上重实效

施行告知承诺,强化责任意识。中心在全市率先打造了四位一体“信用承诺制”诚信体系,要求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委等四方主体,分别从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方面对进场交易行为作出相应承诺,不断提升各方主体责任意识。目前所有项目均已采用四方承诺方式。

优化审查流程,加快项目推进。中心全面分析和梳理了项目审查流程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出台了小型项目单人审结、项目受理AB岗、项目重新报建约束机制等措施。这些措施实施以来,项目从报建到发布公告的平均时间从之前的8.8日历天缩短为3.33日历天,审查时长缩短了62.16%。

试行容缺受理,压缩交易周期。针对重大项目任务重、时间紧等特点,中心创新实施容缺受理制度。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的传统,为建设单位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缩短了整体招投标时限。截至2月底,共有8个项目通过容缺受理方式完成了交易,平均为招标人赢得20多天的建设时间。

在规范上做文章

建立预先公告制度,规范条件设置。在全市首推招标预公告制度,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空调项目招标中,中心对空调的技术参数、评标办法进行了5天的预公告,共收到意见建议23条,招标人采纳修改15条。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梳理招标前置条件,规范进场手续。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及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中心本着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的原则,从项目批文、资金证明、审图材料等入手,对各类项目需提供的前期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形成最新前置条件要求,并及时通知落实到位,为招标人报建准备工作提供支撑。

编制现场管理办法,规范各方行为。中心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现场管理办法,从开标现场、评标现场、监控室现场3个方面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委及相关监管人员的开评标现场行为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切实维护好交易现场秩序。

在服务上谋创新

交易“不见面”,服务效能再提升。在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实施“不见面”交易,通过多点并发、同步解密投标文件,将交易时长缩短至原来的四分之一。投标人彻底摆脱了地域限制,可在本地同时参与多个地区的投标活动,促进市场竞争。隔断了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和评委之间的联系,杜绝人为干扰因素。

建立工作营,重大项目加速跑。构建了全省领先、全市唯一的服务工作营机制,并在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首个“中以常州创新园重大项目服务工作营”。该机制将工程交易与项目有机融合在一起,搭建起工作互动交流的桥梁,为项目的快速推进开辟了新空间。

保函电子化,投标企业降成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中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投标保函,有效降低了投标单位的制度性成本和负担。截至2月底,电子保函已开出1007件,释放保证金24873.2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投标企业参与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立足服务全区大局,围绕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这一目标,积极敲响理念创新的“鼓点”,努力推出更多的务实举措,在全面推广“不见面”交易、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全力助推武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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