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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靖江制定“拿地即开工”服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4-08 09: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速工业项目建设审批,泰州靖江市研究制定了《推行“拿地即开工”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靖江市工业(重大)项目实行容缺预审服务,将拿地等待期变为高效服务期,力争在企业获得用地时,有序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

《实施细则》明确了“拿地即开工”的服务内容,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项目,审批部门和属地服务专员 须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容缺办理,充分利用从项目通过土地出让联席会议到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这段时间,在拿地等待期内高效服务,完成拟建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以及用地审批容缺审查意见、人防审批、人防征收、施工图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安监手续的预审(蓝章)工作。

《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各方责任,各属地要充分发挥服务专员作用,积极承担项目服务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对接协调企业、部门和中介机构,确保项目顺畅、高效推进;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提前服务,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全流程采用流转表单的形式,相关服务专员在流转单上进行材料交接确认,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涉及的事项。

各属地负责建立项目服务专群,做到上联部门,下联企业;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一次性书面告知,做好项目的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的预审服务工作,确保预审服务流程运转顺畅。每个项目的服务专班要加强沟通协调,相 互支持配合,形成项目服务的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扬热心主动、用心精准、细心周到的精神,将拿地等待期变为高效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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