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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出台《海陵区重大项目服务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21 16: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体制机制,提升重大项目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引擎和支撑作用,全力推动海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海陵区根据《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泰州市重大项目服务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海陵区重大项目服务办法》。

一是成立区重大项目服务部,设于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相关重大问题;成立由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服务小组,具体负责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招引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审批、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重大问题。

二是各镇街园区及国有公司每月10日前按“一项目一清单”形式,报送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区项目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初步研判、现场研究核实;需区级层面迅速协调解决的,可随时上报、立即会办、立即协调。

三是建立分线分口、分层分级、区领导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项目推进“五个一”工作机制,原则上每月8日调度重大项目,由区领导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挂钩项目推进过程中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是区项目办会同效能办、发改委根据项目推进计划进行跟踪督办;对问题解决滞后的,及时下发催办单;对久拖不决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交办问题解决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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