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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规范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9-15 09:37 浏览次数:

交汇点讯 《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近日印发。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务服务分中心(简称分中心)管理办法,其意在于进一步规范分中心建设和管理,整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江苏省政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群众“一门”办事,并逐步推出“一窗”综合受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不过,因为场地限制等因素,目前尚有一些部门设立的服务大厅没有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江苏明确,暂不能进驻的,以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形式开展为民服务,但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分中心数量。

9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明确,分中心应对名称标识、窗口服务规范、服务效能监督等进行统一,接受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分中心大厅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为分中心正常服务运行提供保障,并加强管理考核。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考核。

为了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群众,分中心应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通过在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或委托接件受理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一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情形外,分中心的业务系统应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分中心现场监控系统和办件管理系统,接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

 在分中心建设方面,《办法》从合理设置功能区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完善服务运行制度、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开展代办帮办服务、拓展延伸政务服务、实行“好差评”制度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行规范和统一。例如,分中心应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办事习惯等,不断优化窗口设置,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通过预约、轮休等方式,提供错时、延时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充分利用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接入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强化“差评”核实整改和“好评”示范引领,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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