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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全省率先出台15条举措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

发布日期:2020-06-29 18:24 浏览次数:

着眼“六稳”“六保”要求,突出保市场主体,徐州市政务办(行政审批局)以“需审批”“周服务”为目标,统筹发挥市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事项集聚功能,制定15条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创新路径、创造经验、创优品牌。省政务办领导表示:徐州市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围绕“六稳”“六保”要求,突出保市场主体,制定15条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走在全省前列,要求省内各地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先进经验。

《意见》突出保市场主体,以提高准入服务的便利度、推动审批事项的加速度、增强生产要素的集聚度、增加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为市场主体扩量促民生就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撑。

一、大力提升服务企业三大效能。一是大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效能。以“客户思维”和“店小二”服务理念,让每一个项目在审批窗口的准入上得到最优服务,让每一次投资在审批窗口的办理上得到最快落实,让每一位客商在审批窗口的体验上得到最大满意。二是大力提升精准施策服务效能。通过设置“专窗”“专栏”“专席”,促进惠企便民政策更透明、服务指南更清晰、政策兑现更便捷。三是大力提升行政审批集聚效能。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集聚效能,做到“六个减、六个一、六个全”: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对职能范围内事项做到一站式全程服务、一体化全盘统筹、一张表单全景审批、一条龙全力办理、一揽子全面解决、一次性全部到位。

二、创新实施三类登记模式。一是创新实施企业登记“全城通办”模式。在主城区内,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由主城区行政审批局登记,5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制企业,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市行政审批局或辖区行政审批局登记。二是创新实施非要件“容缺受理”模式。对申请者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登记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由申请者承诺按照规定补齐资料,即可先行办理。三是创新实施商事确认登记模式。推动商事登记审查模式向行政确认模式转变,创新优化“四自”登记工作法,实现公司名称自选、章程自决、住所自报、经营范围自定。

三、着力放宽两项登记限制。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领域限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空间。二是放宽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市场主体可凭借集中办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材料将园区等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实体店铺的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四、有效优化四类服务事项。一是优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二是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大力推进信息化、无纸化审批,压减1个市场准入环节,合并取消8份纸质材料,加速提高审批效能。力争70%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三是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推出 100项“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50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四是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

五、优化项目投资审批三大举措。一是大力推行项目投资审批“网上办”、“不见面”。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徐州市政务服务云平台”系统兼容,尽快实现项目投资审批“网上办”、“不见面”。二是大力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减材料”、“压时限”。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再压缩2个工作日,确保在3个、5个、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项目备案办理时限由1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三是大力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并联办”、“合一办”。整合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徐州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云平台反馈办理意见,由综合窗口告知项目单位所需办理评估事项、申报材料及编制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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