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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16:39 浏览次数:

各有关供应商:

为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我中心现再次发布清退公告,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仍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尽快前来办理。

一、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2016年11月之前采购活动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提交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条进行办理。

(二)2016年11月之后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自动清退。

(三)2016年11月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交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条和采购人关于项目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人单位印章)进行办理。2016年11月及以后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仅需提交采购人关于项目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人单位印章)。

注:以上材料提交方式可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

二、退款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知海大厦6楼。

联系人:杨孝梅  王慧   

联系电话:025-83668505  025-8366852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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